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上造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谣山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西襄不恶意造谣、汾网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警迅即查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博眼赵某某,该贴发出后,
山西警方提示,男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为了吸引眼球,
6月9日上午,经批评教育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表示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临汾市人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到案后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36岁,公民上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对此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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